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普府办〔2010〕5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盛金海 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王永俊 区人社局副书记
吴 俊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方伟林 区工商联副主席
赵 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孙 勇 区司法局副局长
于为国 区卫生局副局长
周勤毅 区国资委副主任
陆伟伟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游隆基 区企联会长
林流芳 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科长
应 征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
许文军 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