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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九、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完善、提升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管理服务水平。继续畅通政府公报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档案局、区府办)
  十、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结合社区实际,建设一批“社区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充分发挥各服务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志愿者服务工作,探索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制度。(牵头单位:区社区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十一、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保密审查、协调会商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积极妥善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府办、区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搞好相关培训。完善目录编制、送交、统计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加大历史文件梳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作组例会制度,促进协作组例会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之发挥更大效能,成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有效平台。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对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权进一步交给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公务员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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