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主动公开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公开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招投标信息,推动采购过程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管局)
3、增强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4、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逐步完善审计公开机制和程序,不断扩大审计公开内容,拓宽审计公开渠道,优化审计公开形式;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探索政府部门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5、增强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本区“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情况;及时公开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建设交通委)
6、及时向社会公开区域重大规划和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其他重大规划;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评估报告;公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等;及时公开重要地区控详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各类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区规土局)
7、推进行政审批的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推行工商并联审批系统,全面建成区企业服务中心,形成“一门式”企业服务大厅;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等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投资办、区各相关部门)
8、积极推进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机关特别是执法机关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开,逐步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积极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各相关部门)
9、加大“三公”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行“三同步”制度。重点加大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文件的解读;试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