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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2.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依法行政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向本级党委、人大和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向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3.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各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报告。

  牵头单位: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4.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要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绩效管理考评中的权重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5.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特别是要加强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在全区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6.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适应。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要积极研究提出加强政府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加强法制机构人才培养,力争建立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在政府或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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