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市政府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登记、发布等程序,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并逐步建立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供公众查询、监督。要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1.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认真做好日常清理工作,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清理,特别是在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及时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核比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于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要深入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全面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本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规定,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国计民生的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涉及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整合行政执法力量。要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现行政目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