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昌平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昌政发〔201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昌平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已经第6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文物保护单位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规定,继承和发扬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文化文物部门要统筹协调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制度,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合理划分区、镇两级财政投入比例,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把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重点功能区规划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利用工作方案。规划部门要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协助文化文物部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报批项目涉及文物保护事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事先书面征求文化文物部门的意见。文物保护单位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切实抓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和相关工作,确保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昌平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 文物名称
| 所在地
| 年代
| 类别
| 保护理由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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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枣岭村大兴寺
| 小汤山镇酸枣岭村
| 清
| 古建筑
| 布局完整,现存正殿三间(带耳房)、东西配殿各三间、山门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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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东流村双观音庵
| 小汤山镇小东流村
| 清
| 古建筑
| 院落基本完整,现存正殿三间(带耳房)、西配殿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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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村菩萨庙
| 东小口镇单村
| 清
| 古建筑
| 布局完整,现存正殿五间、前殿五间,后复建东西配殿各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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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七家村关帝庙
| 北七家镇南七家村
| 清
| 古建筑
| 布局完整,现存坐东朝西正殿三间,带山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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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口村东岳庙
| 南口镇南口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北朝南前后殿各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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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闸村关帝庙
| 马池口镇东闸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东朝西正殿三间、北配殿三间,南配殿存有台基,带山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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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亭自庄村娘娘庙
| 马池口镇亭自庄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北朝南正殿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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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回龙观村菩萨庙
| 回龙观镇回龙观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前殿三间、配殿三间,殿前有影壁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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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下庄村菩萨庙
| 延寿镇下庄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北朝南正殿三间,带山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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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肖村关帝庙
| 兴寿镇肖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北朝南正殿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带山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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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东新城村真武庙
| 兴寿镇东新城村
| 清
| 古建筑
| 现存坐北朝南前后殿各三间、东配殿三间,带山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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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王氏墓
| 南口镇居庸关村
| 明
| 古墓葬
| 现存四柱三间牌坊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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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张公墓
| 流村镇马刨泉村
| 明
| 古墓葬
| 张神系明嘉靖时期守城将领。现存墓碑一通,墓前存有石供桌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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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道河寺庙遗址
| 阳坊镇前白虎涧村、后白虎涧村
| 清
| 遗址
| 现存坐西朝东庙基、正殿殿基三间、东西配殿各两间、北茶房三间、残砖塔两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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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江米泉寺庙遗址
| 兴寿镇半壁店村
| 清
| 遗址
| 现存坐北朝南正殿殿基三间、配殿、山门地基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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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汤山烈士陵园
| 小汤山镇大汤山村
| 现代
| 革命文物
| 布局完整,葬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烈士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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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上店烈士陵园
| 流村镇上店村
| 现代
| 革命文物
| 葬有解放战争烈士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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