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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昌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项目负责人:杨洪达、彭尚玉

  12.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为年满60周岁且为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为752人发放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鼓励13.3万户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对参保家庭给予参保补贴。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项目负责人:李春菊

  13.做好现役、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维修改造昌平区光荣院,进一步优化休养环境;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11.4%;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8万元提高到2万元;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役义务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杨洪达

  三、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14.方便群众挂号就医。将昌平区医院、中医院、华一医院等6家二级医院接入全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提供电话和网络预约服务。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杜高潮

  15.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完成南口、城南等7个镇(街道)、26个社区规范化办公和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在58个社区开展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创建4-6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36个城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5个农村示范社区。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黄先锋、杨洪达

  16.强化市民终身教育。建设1个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在50个社区举办城乡市民教育大讲堂活动。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项目负责人:李成旺

  17.加强蔬菜供应保障。新建50个蔬菜连锁直营店,升级改造4个社区菜市场和2个农集贸市场。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云富勇

  18.改造宗教活动场所。对阳坊镇西贯市清真寺北讲堂危旧房屋进行翻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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