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网络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规划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推进阶段(2013年)
有序推进广电、通信业务双向进入,逐步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通信企业开展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和改进。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4年)
全面开展三网融合业务,不断创新业务形态、拓展服务领域,完成广电有线电视网络和通信网络提升扩容,基本实现全市三网融合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广电下一代业务网络相互融合、有序合作竞争;三网融合终端技术日益成熟,三网融合业务不断创新,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业务多形态、产业大发展;三网融合监管体系健全,充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5年)
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政策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总结实施经验,持续深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新业务和新产业发展。充分开发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文化内容产品,普及融合业务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宣传、发改、经信、科技、公安、国家安全、财政、文广新、建设、规划、质监、房管、国资等有关部门、各大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参加的三网融合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推进三网融合重点难题,做好统筹规划,制定实施办法,积极有序推进三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日常工作。同时要组建三网融合专家小组,为三网融合提供决策咨询。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建设、规划、财政、房管等部门,研究制订我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所涉及的扶持政策,为网络升级改造提供政策支持。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文广新、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相关财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涉及三网融合企业予以优先扶持,支持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市内涉及三网融合新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及推广应用企业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及动漫企业。在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过程中,将三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平台建设、IPIV和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综合信息内容服务及业务创新列入重点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三网融合示范工程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及融合业务推广应用等。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