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政发〔20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昌平区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等文件要求,服务于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本部门、本辖区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向区政府法制办提交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府将于2012年12月上旬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制度。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任务要求,努力使本单位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日益繁重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要解决好政府法制机构经费不足问题,为法制机构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提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