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林业局通知,财政部将于近期对我省承担的2009-201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为了迎接这次审计,各市林业局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金项目管理办法》和《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作好相关准备工作。省林业局和省财政厅也将于近期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具体完成时间和内容,对照《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中确定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15项指标进行自查自纠。
(二)本次检查重点突出资金使用情况。各项目单位要认真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和财务资料规范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财务活动要紧密结合技术推广的每个环节。认真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严禁编造、虚列支出以及超规定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