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35号 2012年3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能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早日将我市建成华中地区重要能源基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长远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保障能源安全,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资源意识、能源意识、环境意识,切实把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四个襄阳”建设的战略举措,统筹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力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
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加紧做好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力争我市重点能源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三、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把重点能源项目建设落在实处
未来几年,我市着力推进的重点能源项目是:
(1)“路口”电站4x100万千瓦项目;
(2)煤炭储备转运基地和配送中心项目;
(3)新能源示范城市项目;
(4)襄阳华电三期扩建2x100万千瓦项目;
(5)大唐新集水电枢纽项目;
(6)天然气热电联供项目;
(7)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8)热冷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项目;
(9)“气化襄阳”建设项目;
(10)襄阳2x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11)新能源产业项目(风电、沼气发电、秸秆炭化、废弃物综合处置及产业化等);
(12)博拉经纬热电项目;
(13)应急油(气)库设施等项目;
(14)襄阳核电项目。
为加快推进重点能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每个重点能源项目采取“五定”责任制(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工作专班、定责任目标、定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重点能源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抓住重点,责任到人,加强组织领导,按总体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作日程,细化工作目标,并按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