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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


  (九)创业培训扶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机制,建立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目的,就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核算、合同签订及风险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制订等内容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微型企业创业者可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初始创业培训,享受初始创业培训补贴;可申请参加创业服务部门举办的免费创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三、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优化创业发展环境
  (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形成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创业服务格局。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种公益性质的综合服务机构的作用,组建企业服务联盟,共同为微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及时解决微型企业反映的问题。创业服务部门要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加快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步伐,完成创业项目库、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信息服务等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好襄阳金融网服务平台,积极为微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创业服务,提高微型企业成活率。充分发挥商会和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各类商会和协会,进一步密切微型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努力为微型企业排忧解难。鼓励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合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支持微型企业参加由政府主办的各类展会活动,对参展企业的展位及宣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规划建设创业基地。各级政府要规划建设、整合归并、扶持壮大各类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创业基地,为创业人员提供方便、廉价、配套的创业场所。市创业服务部门每年要对创业基地评选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创业示范基地”,并从微型企业扶持资金中给予5万元奖励。

  (十二)建立帮扶制度。市县两级创业服务部门每年要选取一定数量有发展潜力的微型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定点联系,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微型企业发展壮大。要用足现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服务资源,为微型企业提供能力素质提升、管理咨询诊断、市场品牌营销、融资担保支持以及财税、法律等个性化服务,培养出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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