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检查发现,2011年全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率大幅提高,省、市两级全年共审查了131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较2010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淄博、济宁、潍坊、泰安、烟台等市水资源论证工作较为规范,青岛、东营、泰安、莱芜等市将水资源论证纳入了市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各市都加强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制度建设,全省17市均制定印发了水资源论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威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资源集中管理的意见》(威政发〔2011〕34号),明确要求从公共管网取水的建设项目也要开展水资源论证。菏泽市水利局协调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未获得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环评报告。德州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德州市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细则》,明确了地热水、地源热泵、房地产开发、再生水利用等都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更为严格。各市、县普遍把新增取水许可审批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严把取水许可关、取水工程验收关、审批发证关,新增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基本做到了"六个必须",全省非农业用水户发证率达到90%以上。新增取水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前,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济南市在先期实施东联供水日均置换7万立方米地下水的基础上,又积极利用张马屯矿坑水,逐步将济钢取用的地下水全部替代。济宁市加大了地表水及再生水的利用量,济宁电厂、邹县电厂等项目通过调换水源年减少地下水开采水量2000万立方米。部分市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资源管理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查处无证取水、违规取水、乱开乱采地下水、拒缴水资源费等各类违法行为。青岛市查处违法取水户128家,枣庄市封停非法自备井3811眼。菏泽市下达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等法律文书384份。泰安市将游离于管理之外多年的高新区纳入了正常管理范围,共检查高新区取用水单位93家,封停违法自备水井37眼。全省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500余起,封闭自备井7500余眼。

  (四)计划用水和水资源费征管工作稳步推进。部分市能够依据行业用水定额,对管理范围内的工业、生活取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淄博、济宁等市开展计划用水工作起步早、成效好,济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节水限水的意见》,对市级直接监管的466家取用水户全部制定下达了用水计划;淄博市对900多家规模以上取用水户逐月下达了用水计划。各市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基本能够做到应征尽征执行到位、征收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和票款分离系统使用到位的"四到位",全省2011年度共征收水资源费11.2亿元(不含青岛),比2010年增加了5个百分点(不含青岛)。济南、潍坊、济宁、淄博等市水资源费征收数额过亿元,德州、东营、聊城、临沂、滨州等市增长幅度较大。各市征收的水资源费基本上能够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配置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