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测绘市场和测绘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穗国房字〔2012〕596号)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测绘协会,各测绘单位: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发〔2010〕7号)、《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测法发〔2010〕7号)、《
广东省测绘条例》、《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和《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府〔2008〕27号)要求,为加强我市测绘市场监督管理,提高测绘产品质量,加快测绘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我市测绘市场和测绘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测绘是推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监测地理国情、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市测绘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广州市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已全面实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工作稳步推进,数字广州地理空间框架已初步建成并推广应用,测绘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测绘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行各业对测绘服务保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我市在测绘行业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测绘市场监管不严、测绘资质挂靠及测绘任务分包转包现象严重、测绘产品质量不高、测绘单位验证制度不完善、测绘任务备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测绘单位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测绘市场和测绘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我市测绘市场和测绘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