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发改高技[2011]170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326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11年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现将我省组织申报专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次专项重点支持:1、为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提供支撑的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2、为国家信息化建设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的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3、重要信息安全产品的关键标准。具体内容请对照国家专项通知(附件)。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组织申报项目。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予以确认,完成项目备案,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国家专项通知(附件)要求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2、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类项目的承担单位原则为企业法人,信息安全服务类和信息安全标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备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申报产业化的产品应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是密码类的产品应具有国家密码局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3、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项目简介、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项目汇总表报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初审;于11月1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项目汇总表等正式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请各单位按时申报,逾期不受理),同时提供全部电子文本,并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本通知的相关内容请登陆我委网站(www.gspc.gov.cn)的“最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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