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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推荐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扶贫助学金资助人选的通知
注:1、申请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必须随申请表附上政方面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标准A4纸);
2、已获本会审批通过的受助学生,到广州入学报告后,三天内来电与本会联系,并留本人联系电话。本会电话:020-38879256 传真:020-38878129
附件4:
2012年度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助学对象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12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家庭地址
高中毕业学校
录取院校
家庭经济情况
联系电话
评审意见
家庭人口
人均年收入
贫困情况摘要
第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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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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