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许可准入,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指导职责;建立领导班子全员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对较大以上农机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集中检审,加大对脱检、检验不合格等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集中机具的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无挂车拖拉机、乘座式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械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三)提升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效果。
  各地要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农村社区、镇村、农机合作社和农机通行量大的区域(场所)等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和标语,扩大农机安全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领域,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的参与愿望;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信息服务网优势,更多了解和掌握广大入网农机手的信息诉求,提高分类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及时向入网用户发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警示教育、牌证管理、安全检验、购机补贴、新机具新技术等信息,提升“平安农机通”用户的满意度;组织好我省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农机手讨论等活动的开展,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
  (四)增强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贯彻落实好《江苏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农机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协调联动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和处置效率。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履行案件受理、勘查处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法定职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高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事故发生后,做到及时准确上报,避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
  (五)巩固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
  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职、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平安农机”创建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与安监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政府加大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投入,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整合各方管理资源,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和台帐资料,做到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将农机合作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载体,推进平安创建责任主体的落实。对已经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平安农机示范县,要分批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复评活动。
  (六)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