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五)示范基地应挂牌标示,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并接受社会监督。标示牌样式见附件2。
  二、分类建设标准
  (一)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
  1.建设规模:核心示范区面积应不低于2000亩,辐射区面积5000亩以上。
  2.基本条件:设有机库,能较好存放作业机具,其中“三库一间”(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维修间)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立专业合作社或有长期合作的农机服务组织为依托;建立比较健全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3.技术指标:示范区内实现稻麦生产(含初加工)全程机械化或油菜、玉米播种及收获机械化,并形成相应的技术规范。稻麦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其中机械化插秧水平达到80%以上。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其中机收水平达到80%以上。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机收水平达到80%以上。
  (二)设施园艺机械化示范基地
  1.建设规模:集中连片的设施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连栋温室单栋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基本条件:生产区水、暖、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设施温室内能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主要设施农业品种可实现周年生产。具有健全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的农产品品牌;应有公司加农户的协作机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3.技术指标:
  (1)基地配有蔬菜移栽(播种)和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等机型设备,设施内耕整地、开沟、作畦、播种(栽植)植保生产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2)连栋温室应具备智能化控制设备,加温、降温、通风、遮阳、灌溉、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应用率达到80%以上。
  (三)设施渔业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
  1. 建设规模:核心区水产养殖面积500~1000亩。
  2. 基本条件:具有较好水产养殖基础。养殖区域能通过配套进  排沟渠、机械装备、生物、生化技术应用,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具有投饵、增氧及捕捞等机械装备,并配备有效的水质检测仪器或远程监控设备。
  3. 技术指标:
  (1)较常规养殖增产增效30%以上;
  (2)养殖污水达标排放;
  (3)水产养殖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
  (四)设施畜牧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1. 建设规模:具有较大的饲养规模(生猪年存栏量达到5000头,奶牛达到500头,禽类10万羽以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