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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山西省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

  在全省推广晋中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试点经验。一是抓好责任划分,消除监管盲区。各地要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行重新界定和细化分解,解决职责交叉、模糊和监管空白问题。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让每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每位监管人员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全面正确履职。三是抓好履责监督,实行风险管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的全过程检查、动态巡查、随机抽查和投诉倒查,强化履责监督。要充分发挥“制度+科技”监督的积极作用,借鉴晋中经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四是抓好责任追究,注重防微杜渐。要把严格问责作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的主要抓手,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事后问责向全程问责的转变。及时查处不履职、不尽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解决小问题避免大事故。五是抓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各部门积极主动抓安全,密切配合抓安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参加单位:省食品安全协调办、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纠风办)

  (八)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

  围绕我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积极配合和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和住房分配方面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健康运行。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严厉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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