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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2年度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监测点悬挂杀虫灯133台,控制面积0.798万亩次。
  (3)设立查防员1171名,设立情况见附表2。
  2、监控区
  (1)悬挂杀虫灯148台、性诱剂1万个,定点定人监测,各县杀虫灯数量、地点详见附表2。
  (2)设立查防员226名,设立情况见附表2。
  五、技术措施
  (一)疫情监测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专业监测队伍,针对疫情发生特点和规律,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常年定点监测和定期疫情调查。
  1、定点监测:在美国白蛾的成虫期,每个监测点都要悬挂性诱剂诱芯或测报灯,定人定时进行监测。每次调查要按照测报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记录。
  (1)性诱剂:4-9月,在重点区域内进行性诱剂监测。采用人工合成的美国白蛾诱芯,在林间位于上风头的树上离地面1.5-1.8m通风良好处悬挂,每日查看是否诱到美国白蛾成虫。
  (2)诱虫灯:各监测点于3月25日左右开始悬挂诱虫灯,每天从19∶00~次日6∶00开灯,定点定人负责记录每天的诱虫数量,计算雌雄比例确定成虫羽化高峰期,预测美国白蛾各代发生时间和发生数量,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疫情调查:采取专业调查、乡村查防员调查和群众疫情举报相结合。
  (1)在美国白蛾网幕期,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全面疫情调查(每代1次)。防治区做到摸清疫情底数,准确掌握疫情动态;监控区确保一旦传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除治。
  (2)充分发挥村级查防员的作用,从4月初~10月底,对本村范围内的林木、果园、农田等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对交通沿线、庭院及货场、饭店、旅馆、厕所、屠宰场等周围易发生美国白蛾的林木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除治。
  (3)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建立上报奖惩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遏制疫情蔓延。
  (二)防治减灾
  1、人工物理防治
  (1)人工挖蛹:在美国白蛾化蛹越冬后至春季羽化前进行,以乡为单位,以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挖蛹,降低虫口基数。
  (2)剪除网幕:在各代美国白蛾幼虫未扩散前(3龄前),特别是利用一代虫态整齐,幼虫网幕多分布在树冠下部,易于剪除的特点,组织发动群众用高枝剪剪除幼虫网幕,进行有偿定点收购,收购后就地集中销毁。
  (3)草把诱集:在5-10月份,结合虫情调查,对高大或庭院内防治难度大的树木,利用美国白蛾老熟幼虫下树化蛹的特点,于各代老熟幼虫下树前,在树干离地面1.5米左右处用谷草、稻草、草帘等下紧上松围绑,诱集老熟幼虫化蛹,然后解下草把连同老熟幼虫集中销毁。
  (4)灯光诱杀:从3月下旬开始,在美国白蛾发生严重的区域,每20亩悬挂1台频振式杀虫灯,利用美国白蛾成虫的趋光性,诱杀成虫。
  2、天敌防治
  在美国白蛾老熟幼虫期和化蛹初期,以虫口3倍的数量分两次施放周氏啮小蜂防治美国白蛾,实现稳定控制的目标。
  3、药剂防治
  药剂的选择要十分注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安全性:幼虫幼龄期使用25%灭幼脲Ⅲ号胶悬剂1500-2000倍液、1.2%苦烟乳油1000-2000倍液等药剂进行喷雾防治。在喷药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农药使用手册规范操作,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畜伤害。
  (三)检疫监管
  各县林业、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要求开展检疫工作,加强检疫监管和疫情封锁,加强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充分发挥森林植物检疫站和基层林业站的作用,对从疫区调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装材料和运载工具等进行严格检疫检查和必要的除害处理,做好疫情封锁。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等部门要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林木种苗和来源于疫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或托运,坚决不予受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了美国白蛾防治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林业、农业、财政、建设、旅游、文物、交通、水利、出入境检疫检验、公安、科技、广播电视、气象、环保、邮政、铁路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美国白蛾的日常防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现场除治。
  (二)制度保障
  1、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尤其是乡、村两级要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不出现责任空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搞好疫情监测、开展疫情调查,制定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各项防治物资储备和供应。
  2、加强联防协作制度。各县(市、区)在做好各自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持实行联防联治,制定联防方案,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避免你防我不防、信息不畅、出现防治盲区等情况的发生。真正做到集体行动,联防联治,消除死角,有效防止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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