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
《条例》宣贯工作方案,下发宣贯文件,明确分工,积极落实到位;利用办公场所的告示牌、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图片、播放宣传图文;将
《条例》宣传册发放到各县经信部门及有关单位。
2、在本部门开展《信息化条例》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就
《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政策辅导;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经信系统《信息化条例》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试题请自行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动员各县经信部门及信息服务行业广泛参与,普及信息化法律知识。
3、开展
《条例》集中宣贯月活动,在文化广场、居民社区等人员集中区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掀起群众学习
《条例》的高潮。
4、
《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一次信息化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
《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并报省经信委。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贯彻落实好
《条例》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市经信部门要把
《条例》的宣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制定贯彻落实
《条例》的具体方案,对贯彻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各市贯彻落实
《条例》的方案和
《条例》学习宣传月结束后的书面总结,要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30日前上报省经信委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