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综合利用,构建回收体系。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摸清底细,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要建立和完善秸秆收贮和机械化还田组织体系,形成以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为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等实体为辅的社会化收贮和还田服务体系;要建立麦秸秆以还田为主、稻秸秆以其它多种形式利用为主的技术路线;要拓宽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的渠道,大力发展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利用;要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如油菜秸秆等)进行有效收集,集中管理和处理,防止发生露天焚烧及污染水体事件;要积极争取相关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
(六)强化联合督查,实时信息通报。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监察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督促指导区县禁烧措施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同时,各区县政府建立区县各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联合督查方案,做好辖区内联合督查巡查工作。在5月20日至6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区县政府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每天进行巡查,于次日上午9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与汇总秸秆焚烧相关信息,每日编制秸秆禁烧工作督察通报,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并通过市政务平台、电子邮件和短信平台将全市秸秆焚烧情况每日通报给市政府、市相关单位和各区县政府。
附件:
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华 静 副市长
副组长:赵晶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韦昌明 市环保局局长
方中友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曹劲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唐建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燕蕾 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方贵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戎新祥 市农委副主任
葛孝先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昌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爱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曹海连 栖霞区常务副区长
陆 蓉 江宁区副区长
吴光政 浦口区副区长
潘明华 六合区副区长
陈小冬 溧水县副县长
黄亦武 高淳县委常委、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