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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市农委2012年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市农委2012年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12〕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市农委拟定的《2012年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2012年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市农委 2012年5月)

  为全力推进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障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高标准完成2012年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任务,以优良的空气质量、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2014年南京青奥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避免露天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件、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

  根据省人大决定,我市秸秆禁烧实行全市域禁烧。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保障以下区域:

  (1)禄口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包括江宁区禄口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秣陵街道,溧水县柘塘镇、永阳镇、洪蓝镇、东屏镇。

  (2)沪宁、宁杭、宁连、宁合、宁通、机场高速、二桥、三桥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省道和宁沪高铁、宁杭城际铁路等铁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重点包括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六合区横梁街道、马鞍镇、马集镇,浦口区江浦街道、桥林街道、石桥镇、乌江镇,溧水县白马镇,高淳县漆桥镇、东坝镇、固城镇等高速沿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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