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内卫工会字〔2011〕7号)


厅直属各单位工会:

  根据厅系统工会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现就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

  1.长期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因个人支付治疗费用负担过重,已经影响正常生活,导致家庭贫困;

  2.低收入职工人群(家庭人均收入偏低),家庭成员(常住)有失业、待业,同时赡养老人(无收入)或承担子女上大学等诸因素影响基本生活困难,导致家庭贫困;

  3.其他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时间安排

  2012年元月开始至春节前结束。

  三、有关要求

  1.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总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做好帮扶解困工作,努力为职工家庭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把各级党政部门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2.要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档案。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已掌握的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的摸底排查,按照建立、动态管理的原则完善更新困难职工档案。要重点更新三项内容:一是摸清每一户困难职工主要致困的原因;二是将下岗职工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突发灾难等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全部建立档案,并逐级报送上级工会;三是及时将变动的困难职工情况上报厅系统工会。

  3.各级工会组织要向单位党政领导主动汇报情况,重点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在生活救助、医疗援助、资助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基本保障,尽快使受困干部职工走出困境。要广泛开展单位职工与困难职工结对救助活动,动员鼓励家庭生活条件较好的干部职工向工会组织主动募捐善款和实物,以体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在各单位工会组织调查摸底、普遍走访慰问的基础上,卫生厅对遴选上报的特困职工安排走访慰问。各单位工会申报救助困难职工人数,原则上规定职工总数100人以下的1名,100人以上至800人以下的2名,800人以上的3名。各单位申报的救助人员要依次排序,同时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特困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方可上报。申报时间截止2011年12月28日,逾期视为放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