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6月。
(3)具体要求:
要求产生医疗废物、废水的单位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医疗废物、废水等管理制度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内部转运、临时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认真填写转移联单,签订医疗废物转移合同;废水及时消毒处理并达标排放等。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会同区卫生局按各自职责开展检查。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本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2)检查时间:
2009年5~6月。
(3)具体要求:
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设置专门存放场地、专用容器收集,有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填写五联单、签订转移合同。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对辖区内产生相关危险废物单位进行排查并进行执法检查。
(三)以迎世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冒黑烟、锅炉烟尘专项整治和放射源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1.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
外环线以内区域,风景名胜点周边区域,主要道路两侧、世博接待宾馆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
2009年5~12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建立扬尘污染控制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迎世博600天环境整治计划,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检查。
②区环保局按照《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扬尘污染控制的复验工作和市政重点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评估工作,组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污染控制的专项检查。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会同区建设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结合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依法开展扬尘执法检查。
2.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及其锅炉烟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
名胜景点周边区域,主要道路两侧,世博接待宾馆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
2009年5~12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结合烟囱冒黑烟执法专项行动计划,设立专门的举报受理窗口,公布市民投诉和举报电话、地址,确保举报、投诉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