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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普陀区2009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普陀区2009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09〕71号)


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普陀区2009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日

  普陀区2009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9〕43号)和《上海市2009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环保法〔2009〕196号)的精神,结合本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重点工作,现就2009年普陀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环境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保障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实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维持社会稳定,为实现本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为重点,持续开展河道沿岸污水直排企业集中整治,“三废”专项整治和重点信访案件查处等后督察工作。
  1.持续开展河道沿岸污水直排企业,特别是新杨工业园区集中整治。
  (1)检查范围:
  河道沿岸企业,特别是新杨工业园区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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