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普府〔2009〕6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二○○九年八月三日
普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孙荣乾 区 长 主持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
裴 崎 副区长 分管发展改革(统计、物价)、监察、审计、税务、投资促进、合作交流、建议提案工作。协管区府办、财政、编制工作。联系区人大办、政协办、金融单位。
诸葛宇杰 副区长 分管商务(经济)、旅游、粮食、科技(信息)、知识产权、工商、质量与技术监督、安监工作。协管国资、集资工作。联系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
景 莹 副区长 分管教育、文化及文化执法、卫生、人口和计生、体育、档案、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爱国卫生、红十字、妇儿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协管投资促进工作。
符祖鸣 副区长 分管信访、公安(消防)、民政、社团、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保、公务员、医保、社区(街道、镇、农业)、国家安全、民族与宗教、综合治理、征兵、残联工作。协管武装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