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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等方法,加强对街道镇等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其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抓好今年1.2万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政府实事项目,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技能大赛。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栏目的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重要新闻。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开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有社会影响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充分利用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舆论强势。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做好主管报刊、网站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好主管报刊审读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的评选活动。
  3.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舆论引导工作预案,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及时发布有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理工作的信息。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宣教行动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
  (四)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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