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6、制定《普陀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引导企业走政策性贷款担保通道,区政府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制,由区级财政设立担保代偿金专户,实施贷款信用担保运行模式,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负责部门:区财政局)
  7、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鼓励社会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区内企业担保给予一定的扶持。(负责部门:区财政局)
  8、充分发挥区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融资服务功能,联合各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门、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产权交易所和相关融资中介机构,为各类资金供给方、服务商搭建与中小企业合作的桥梁。(负责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9、发挥区小额贷款公司作用,用市场化方式自筹资金,按市场化方式运行,专业从事向本区的小企业小额贷款服务,为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负责部门:区财政局)
  10、组建区科技投资公司、文化旅游投资公司,重组整合区商业投资公司,吸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的资本共同对区域内科技研发、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等领域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发挥国有资产的产业导向作用。(负责部门: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局)
  11、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允许企业以其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允许企业采用股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多种出资方式。(负责部门:区工商分局)
  三、加强产业扶持
  12、制定《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对目录内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等八大产业重点扶持,引导目录内产业在本区集聚,提升区域整体功能。(负责部门:区经委、区发改委)
  13、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相关行业资质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连锁业、现代物流业、专业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动漫业、先进制造业企业采取优惠税率和征收办法。(负责部门:区税务分局、相关部门)
  14、发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于符合“三态五业”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类型在区域的集聚,结合其对区域贡献度,以贴息贴费、补贴投入、降低租金等方式给予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在品牌创建、自主研发、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负责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合作交流办、相关部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