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进行大中小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1]95号 2011年12月)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要求,根据《河北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冀教政体[2011]71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进行大中小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中小学,各普通高等学校。
二、检查评估内容
《河北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体育活动卫生监督与管理的紧急通知》(冀教政体〔2011〕85号)落实、执行及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保证措施,体育课程教学,大课间(早操)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健康体检,安全管理及卫生监督检查等。
三、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6月
自查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3月
省级检查:2012年4月-6月
四、检查方法及程序
本次检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或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11年3月20日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我厅政卫处(同时发电子版至hebeilrq2002@sina.com)。
2.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强化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管理,增进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
3.在进行省级检查时,请各单位协助省级检查组安排好食宿、交通等事宜,按检查组检查评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河北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检查评估表
表1:
学校名称:
(盖章) 院、系(班级)数:
在校生数 :
项目
| 检查内容
|
组织领导
| 有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有阶段性学校体育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
保证措施
| 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机构。
有保证1小时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全员责任和任务)。
体育部(室、组)直属校长领导。
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四次视力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
定期进行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体育设施条件
|
体育教师
队伍建设
| 专职体育教师人数: 兼职体育教师人数:
体育部(室、组)有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
体育部(室、组)有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和措施
体育教研室(组)整洁有序,制度健全
体育教师备课认真,教案规范,有教案检查制度
按规定配齐配好体育教师,能满足体育教学、活动需要。
体育教师工作量、课时费的计算与其他学科同等对待。
按照规定配发体育教师服装及室外津贴。
有体育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
体育课程
教学
| 按照体育课程要求开设体育课、组织课程教学。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高校两学年四学期不得少于144学时(专科学校不得少于三学期104学时),三年级以上(包括研究生)每学年要开设体育选修课(不的少于40学时);
体育课程入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伤残、体弱学生开设体育保健课或组织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
|
课外体育
活动
| 每天至少1次大课间(早操)体育活动,排进课表
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一次课外活动,排进课表
课外体育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场地、有指导
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普及面广
课外体育活动有奖惩制度、有责任人,有监督,有检查
|
场地设施
| 体育场地、设施情况
体育器材配备情况
快乐健身园地建设情况
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及使用情况
|
体育经费
| 学校重视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
有体育活动专项经费
年度体育活动经费生均情况(不包括教师工资和场地设施投入)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有实施〈标准〉的相关文件、规定、资料
〈标准〉测定成绩登记、统计、上报、管理
学生体质健康分析
〈标准〉测试器材配备情况
|
课余锻炼和竞赛
| 课余训练代表队常年坚持训练,形成传统和特色
重视运动队的管理,建立运动员档案和管理制度,严格要求
以田径为主的校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形成制度
兴趣小组及年级、班级培训、竞赛活动丰富多彩,参与面广
|
获奖情况
| |
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