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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房山区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房山区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首都律师工作,进一步推动房山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发挥律师工作在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区政府决定成立房山区律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韩士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
  陆大勇  区司法局局长
  杜鹏飞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成 员: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委、区教委、区编办、区司法局、房山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地税局、市国家安全局房山安全站的主管副职;区律师协会的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陆大勇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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