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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2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进城市转型和建设“幸福新枣庄”的关键时期。根据《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人口计生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1.75;年均人口出生率10‰,年均自增率5‰,合法生育率85.3%,连续五年实现了低生育水平,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391万人,全面完成了“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二)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5/10万以内。

  (三)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2010年达到49.2%,较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630元,年均增长12.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03元,年均增长10.9%。

  (四)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覆盖率达到71.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3.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9.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市政府计划生育“十百千”工程惠及群众2.18万人,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5.8万户。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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