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七届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七届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七届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祁 红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李 江同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统计、税务、保密、外事、政策研究、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房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房山区金融服务管理局)、房山区财政局、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房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房山区监察局(房山区行政投诉中心)、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山区审计局、房山区统计局、房山区地方税务局;房山区委房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房山区行政学校、房山区成人教育中心、北京理工大学高职学院;北京人投资发展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总工会、区编办、区台办、区新闻办、区保密局(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区工商联、驻区各金融机构。
吴会杰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高教园区、中央休闲购物区(CSD长阳核心区)、轨道交通、电力方面工作。
分管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山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房山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房山区交通局(房山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房山区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房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房山区中央休闲购物区(CSD长阳核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山区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办公室、房山区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房山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房山区北部山区环境整治办公室、房山区电力管理办公室(设在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北京房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房山交通支队、北京联通房山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房山分公司、房山供电公司、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山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