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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申报、检查视导的通知

  注:1、申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的学校填报此表。
  2、本专业等第据实填写为:省级示范、省联院认定的优秀、合格专业;填报顺序依据专业等第排序。

  附件3:
  中职合格专业自评表

  主管单位(盖章)        学校(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专业名称

开办

年份

2011年招生人数

现有在校生数

2011年毕业人数

毕业生就业率

师生比

专任专业教师结构

专业负责人

本专业等第

本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协议满2年校外实习

施基地数

自评结论

高级职称比例

双师比例

姓名

职称

双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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