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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园区)和市直专业招商局及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园区)和市直专业招商局及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盘政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县区、重点经济区(园区)和市直专业招商局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就2012年各县区、重点经济区(园区)和市直专业招商局及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各县区、重点经济区的重点工作考评指标和分值权重

  考评范围是四个县区和两个重点经济区,各项任务指标具体见附件1、附件2及附件3。考评基础总分为2300分,各项任务指标的分值权重为:

  1.项目工作分值权重300分。

  2.实际利用外资分值权重400分。

  3.固定资产投资分值权重300分。

  4.争取资金工作分值权重200分。

  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值权重200分。

  6.地区生产总值分值权重100分。

  7.引进内联资金分值权重100分。

  8.增减挂钩用地工作分值权重100分。

  9.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分值权重100分。

  10.金融工作分值权重200分。

  11.发展职业教育分值权重200分。

  12.吸纳人口分值权重100分。

  二、各经济园区经济工作考评指标和分值权重

  考评范围是7个经济园区,各项任务目标具体见附件4。考评基础总分为1100分,各项任务目标的分值权重为:

  1.项目工作分值权重为300分。

  2.利用外资分值权重为400分。

  3.金融工作分值权重为200分。

  4.固定资产投资分值权重为100分。

  5.引进内联资金分值权重100分。

  三、市直专业招商局及市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指标和分值权重

  考评范围是市直13个部门招商局和相关部门,包括工业招商局、市科技招商局、市环保招商局、市国际贸易招商局、市台办对台招商局、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市住建委招商局、市服务业招商局、市旅游招商局、市文化产业招商局、市农业招商局、市教育招商局、市金融招商局、市交通局、市建设投资公司,各项任务目标具体见附件5和附件6。考评基础总分为120分,各项任务指标的分值权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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