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19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工伤保险处、市医保中心: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制定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
附件: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检查和调研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对影响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查找基金安全隐患,查处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
二、检查对象
经办、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相关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等。
三、检查内容
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包括工伤保险登记、工伤医疗及康复服务、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档案管理等对工伤保险基金有影响的环节。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主要包括:
(一)工伤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规章、办法;是否按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做到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六个统一”;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经办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情况;工伤保险登记情况;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储备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情况;工伤保险档案管理情况;经办稽核监督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