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活垃圾(含污泥)焚烧发电厂原则上按需发电,年发电利用小时按6500小时核定;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按需发电,不下达发电计划;其他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年发电利用小时,按6000小时核定。达不到非常规燃料发电燃烧要求(助燃原煤重量比低于20%,煤矸石、煤泥等入炉燃料的发热量低于12550千焦/千克)的或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不合格的按4000小时核定。
(三)地方天然气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按3500小时安排。
(四)未经权限部门许可,违规建设的发电机组,不下达发电量计划,电网企业不得为其接入系统。擅自扩大规模建设的,超过许可规模容量部分不下达发电量计划。
(五)自备热电机组企业要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努力开展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工作,原则上自发自用,年度计划各地参照同类公用电厂核定。
四、各地方电厂要严格按照国家《
节约能源法》、《
电力法》、《
统计法》和《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能源政策、方针的要求,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效益。各热电厂要严格控制非事故状态下的降温降压供气,禁止抽凝机组纯冷凝运行,并尽快实施抽凝机组的背压改造。
五、各电力部门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热电厂的发电负荷曲线,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确保地方电厂(热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确保热电机组的正常供热。
热电联产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经信部门要帮助热电企业扩大集中供热,采取措施做好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拆除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度杭州市6000千瓦及以上非统调地方电厂(热电厂)发电量计划表
单位:万千瓦时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2012年发电量计划
|
| 合 计
| 371034
|
1
|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5500
|
2
| 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
| 30000
|
3
| 杭州轻华热电有限公司
| 1398
|
4
| 浙江三星热电有限公司
| 64747
|
5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81000
|
6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9000
|
7
| 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
| 4934
|
8
| 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
| 7692
|
9
|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8939
|
10
| 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
| 4000
|
11
| 浙江海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2
| 杭州塘栖热电有限公司
| 5500
|
13
| 杭州余杭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301
|
14
|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18000
|
15
| 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
| 11314
|
16
| 杭州红宝热电有限公司
| 6358
|
17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 7649
|
18
| 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 27224
|
19
| 杭州翔盛热电有限公司
| 3000
|
20
| 浙江智兴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 2500
|
21
|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 12878
|
22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钱江热电分公司
| 11000
|
23
| 杭州萧越热电有限公司
| 10500
|
24
| 杭州萧山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5600
|
25
| 桐庐信雅达热电有限公司
| 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