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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陕政函〔2012〕115号)


陕西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2012年第11次省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现就组建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西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通过增资方式引入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国有战略投资人,组建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组建的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57亿元人民币,其中:省财政厅占股84%,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8%,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

  三、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陕西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凝聚力量,增强活力,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陕西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股份制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陕西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陕西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要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要面向市场,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充分发挥优势,以资产、资本和业务为纽带,挖掘和整合出版资源,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提高运营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要以上市为目标,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现代出版传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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