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发展城乡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在加大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好40个城乡综合连锁超市,逐步形成区县(市)有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超市、村组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商品质量可追溯系统,确保安全消费。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店多能、一网多用”的优势,依法拓展图书、药品、通信器材、建材、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业务经营范围。
(四)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供销合作社建设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专业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有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可建设废旧物资集散市场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分拣加工基地建设中的土地使用、经营资质和环评审批等问题,规划、国土资源、商务、环保等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五)加快发展烟花爆竹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支持供销社建设烟花爆竹物流交易中心,打造与全国主经销商及国外客商的对接平台,建设便捷的烟花爆竹出口通道。供销社要以物流交易中心为依托,整合资源,加大全市安全、规范的经营网点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管理有效的烟花爆竹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安全监管、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顿和规范,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提高服务网络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引进、创新经营模式,推广连锁经营,利用各种手段提高网络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流通信息化商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提升网络运行的信息化水平,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度,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物流配送、网上交易、电子结算等综合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及其经营网点基本实现电子信息化。
二、提升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功能
(一)加强农村综合服务。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延伸服务领域。日用消费品便民店要围绕当地农民生活消费、文体娱乐、图书音像、医疗卫生、邮电通信、劳动就业等积极开展综合服务。各区县(市)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有效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发展改革、商务、农业、文广新、教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在农村农家书屋、文化服务、演艺惠民、学前教育、体育器材、卫生室、药店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