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改革开放、群众路线、民族团结进步和国防教育。坚持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广泛开展爱祖国、爱湖南、爱家乡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国资委、省宗教局、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军区政治部〕
4. 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军区政治部)
5.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经济领域开展诚信文化主题活动,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主要参加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预防腐败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证监局、省工商联)
6. 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在机关单位开展廉政廉洁文化主题活动。在学校开展爱心孝心责任心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友爱互助主题活动。在农村开展学科学树新风主题活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纪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委农村工作部)
7. 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省文明办,主要参加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8. 征集提炼和培育弘扬湖南精神。(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革命文物保护。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和红色资源的教育引导功能。(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旅游局、省文物局)
10. 开展“雷锋号”系列创评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主要参加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委网宣办)
11. 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省社会科学奖、湖南新闻奖、湖南出版政府奖评选,设立湖南文学艺术奖。(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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