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湘发〔2012〕1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
(湘办发〔2012〕17号)
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湘发〔2012〕1号),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 树立现代农业发展新理念。逐步建立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反哺机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优质高效、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为责任单位,下同)
2. 突出抓好优势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强化耕地保护,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认真抓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涔天河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重大工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依靠农业科技创新,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粮食优质高产创建行动,重点抓好52个县15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新增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抓好40个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建设。(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抓好2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实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和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工程。(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畜牧水产局)进一步优化蔬菜、油料、棉花、柑橘、食用菌等生产布局,加快油茶、茶叶、竹产业发展步伐,培育一批丰产基地县。建设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提高“米袋子”、“菜篮子”等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质监局)
3. 加快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以长株潭城郊生态休闲农业为龙头,以市州精品休闲农庄为骨干,以特色生态民俗家园为基础,建立完善全省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网络。(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乡镇企业局)集中力量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抓紧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力争经过3-5年努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初具规模。(省发改委、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