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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2〕3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出发点,以深化纠风专项治理为着力点,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支撑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六项治理。
  1.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以天府新区建设和“北改”工程实施为重点,大力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相关政策,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住房安置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征地拆迁程序,坚持公开透明,落实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规范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和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着力解决超期过渡安置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不发生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
  2.深化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抓好2011年已开工项目的续建工作,做好2012年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供地保障、项目推进、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程序规范、工程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配置流程,完善保障资格准入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制度,完善房屋分配社会监督、公开摇号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确保准入审查严密、分配公开透明、使用退出合法。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政府目督办、市纠风办)
  3.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格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行为。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理,强化清理成果运用,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办单位:市委统筹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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