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服务全到位、管理全覆盖、事态全掌控。推进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向县(市)和乡镇延伸,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社管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5、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6、健全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87、深化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分段管理、无缝衔接的管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
188、实施“早餐示范工程”,争创全国“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9、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区域性防灾救灾指挥和物资储备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防办)。
19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打黑除恶,扎实抓好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和“全省平安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19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强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下岗失业和困难人员就业3.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创业服务局)。
19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193、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启动实施社会保险“一卡通”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
194、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195、大力发展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大扶老、救孤、助残力度,加快建设襄阳老年公寓,启动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军休服务中心,建成200个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196、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向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197、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助贫困学生1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19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试行县域医疗机构集团化,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传染病防治和紧急医疗救援水平,积极发展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无偿献血和中医药事业,扎实推进全民健康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9、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鱼梁洲管委会)。
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市政府将集中力量办好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
200、全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7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户,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开工建设博物馆、大剧院(含音乐厅)、城市规划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工程);新建流动图书站30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
203、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达标学校达到150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新建改建城乡幼儿园50所,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204、创建10个示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个示范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
205、疏浚治理全市1.38万口堰塘;解决2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10000户以上,搬迁贫困户800户以上,再解决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城建委、市扶贫办)
206、新建改建城市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40个,实现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网格化;完成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水电改造5000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社管办、市国资委)
207、贯通内环西线;开工建设长征东路清河桥、富康路清河桥;打通春园北路、唐家巷南路、女贞路、三元北路等4条断头路;完成三元路等10条道路改造;新建三处过街通道;新开城市公交线路4条,日增加城市公交班次200次,延伸公交路线80公里,新建改建20处港湾式站台;新建城区停车场5个。缓解城区交通堵塞压力。(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内外环指挥部)
208、实施40条背街小巷硬化、亮化、绿化工程,改造人行道15万平方米,建设6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建4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菜市场。(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209、启动建设市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新建200所市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残联、市妇联)
三、关于政府自身建设
建设新襄阳,实现新跨越,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是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将勇担历史重任,坚持执政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成为让人民满意和放心的政府。
(一)深入解放思想,建设创新型政府。210、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创新政府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立足襄阳实际,遵循发展规律,敢于先行先试,自觉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和方法推动经济工作,以改革创新的举措破解各种瓶颈制约,在各个领域探索具有襄阳特色的发展模式。创新政府工作决策方式,建立重大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公示听证制度,提高决策开放性,促进决策科学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11、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谋发展、解难题、闯新路的认知水平,不断增强创新举措推进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
(二)优化行政服务,建设效能型政府。21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逐步实现扁平化管理,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与发达地区无差异、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213、推进“阳光新政”工程化,加快行政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步伐,在政府机关率先运用云服务,建设“公共服务云”。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进集中审批和并联式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214、加快建立科学的行政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目标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效能监察,集中治理庸懒散软,切实提高执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切实加强政风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坚持把群众的呼声、意愿和诉求作为施政理政的“定盘星”,决策尊重民意,绩效由民评判。从体制机制入手,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