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会材料
㈠经市长审定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各主办单位要提前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意见清晰、表述准确、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背景清楚、依据充分、切实可行,必要时要拟订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汇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㈡主办单位准备的汇报材料要在会前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审阅把关。汇报材料经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党组成员审阅认可后,由主办单位按统一格式印制(涉密文件除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统一编号、汇总汇报材料。
㈢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汇总汇报材料,在会前分送市政府各位领导提前审阅准备意见,并带到会上研究,以提高会议效率。
四、会议审批
㈠对已确定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汇总,并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和成熟程度编排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清单,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协调后,报请市长审定各次会议研究的具体议题。
㈡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临时增加其他议题,各位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如对议题有其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五、会务工作
㈠每次会议的议题一经市长审定,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要编排会议议程,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及时通知会议、布置会场,并将与会领导和会议准备情况报告市政府秘书长。
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工作人员要提前进入会场,做好会议签到、材料分发、现场调度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维护好会场秩序,严控非与会人员进入会场。
㈢会议期间,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领导讲话录音工作。
六、会议纪律
㈠严格控制与会人员。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部门人员必须是市政府组成人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除汇报单位可带1名副职和1名助手外,其他列席单位一律不得带副职或助手。因公出差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与会的,必须按规定请假,经同意后安排一位负责同志与会。
㈡实行候会制度。会议在讨论前一个议题时,后一个议题的参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不得大声喧哗。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提前退场或临时请人代会,确有紧急情况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