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徒骇马颊河-金堤河、沙颍河、黑泥泉河(周口段)流域,巩义市芝田镇、淇县庙口镇区域,电力、钢铁、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386家企业完成整治任务。
(三)农村环保目标。2011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得到加强。作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各级政府共安排农村连片整治项目322个,涉及村庄624个,总投资47500万元,项目开工率达到88.5%,其中鹤壁、洛阳、商丘、新乡、濮阳、郑州、济源等7市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2011年又有96个乡镇、476个村完成了生态创建任务,其中4个乡镇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确定的生态创建任务。引导全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关闭搬迁,全年共关闭搬迁企业253家,超过原定任务73家。
(四)能力建设目标。全省环境监察机构、辐射机构、监测机构、宣传机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濮阳、三门峡、信阳、济源8个省辖市的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12个省辖市市级辐射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年度目标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漯河、三门峡、南阳10个省辖市市级环境宣传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驻马店、济源12个省辖市市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鹤壁、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济源8个省辖市成立了市级环境自动监控中心。
(五)环境安全目标。2011年全省共发生濮阳徒骇河跨界水污染等25起突发环境事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平安建设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没有因环保问题发生赴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恶性上访事件。
(六)重点任务目标。各级环保部门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铅酸蓄电池、涉重金属等8个专项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3万余家次,纠正环境违法行为6700余起,立案查处172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2011年在完成省定180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各省辖市设立的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全省已设立的97个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全部完成。全省环境保护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11个省辖市的14个基层环境监察大队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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