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温政发〔201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
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周新燕等10人(名单附后)为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希望各位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周新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调研员
吴取利 市政协法制建设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珍文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