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平安大市“四连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要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区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整治为对象,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各地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及在9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杨亦坤,电话、传真:86509705)。

  (3)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紧盯市政府挂牌督办的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坚决消除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确保在2012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紧盯市公安局“除恶治乱”专项行动确定的9个火灾隐患突出乱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

  2.第二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月2月)

  (1)强化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效,落实基层消防力量监管职责,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力量科学合理划分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人员、监管对象、监管职责、监管任务,加强巡查联防,加强动态监控。

  (2)强化节日消防安全保卫。针对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级领导要带队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3)强力推进“破难攻坚专项行动”。以“三沿”(沿河、沿路、沿山)为重点,对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影响灭火救援、威胁生命安全等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开展集中强制拆除,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4)积极推广消防科技防范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火灾技防物防措施,强化整治效果,在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内因地制宜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安全用电智能控制器”等技防措施。督促业主在场所内配备灭火器、手电筒、逃生防毒面具、逃生软梯等疏散逃生“四要件”,并教会员工使用方法。2012年年底前,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全部完成“四要件”配置,其他居住出租房屋要科学合理配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