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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一)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活动,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要求村村有示范田,乡乡(镇、街道)有示范方,各乡镇(街道)建设50亩以上示范方不少于1-2个。全面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2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发动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专业合作,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二)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中浙优8号、甬优9号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旱粮作物重点推广:引豆9701、台75(大豆),慈蚕1号(蚕豆)和浙凤甜2号、华珍、苏玉糯2号、浙凤糯2号(玉米)等品种。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要求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70%以上。

  (三)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大力推广应用单季晚稻“五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水稻免耕直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继续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技术。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各乡镇(街道)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技术推广计划的顺利完成,提高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

  五、强化粮食生产合作化经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

  稳定发展种粮大户队伍,在总结成功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农业部门要强化服务,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粮食主产乡镇(街道)要建立粮食生产的专业合作社, 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积极培育粮食生产服务专业组织,开展统一服务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
  各乡镇(街道)2012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指导性计划

  单位:亩、吨

项目

面积(亩)

产量(吨)

备注

鹤溪街道

4530

1580

红星街道

6780

2340

渤海镇

4420

1550

东坑镇

8120

2830

英川镇

9920

3460

沙湾镇

12630

4400

大均乡

5140

1800

澄照乡

9115

3180

梅歧乡

4420

1550

郑坑乡

3070

1080

九龙乡

6580

2290

大漈乡

2880

1010

景南乡

4060

1420

雁溪乡

3340

1170

葛山乡

4060

1420

鸬鹚乡

4875

1700

梧桐乡

4960

1730

标溪乡

4870

1690

毛垟乡

3970

1390

秋炉乡

4510

1570

大地乡

5680

1980

家地乡

2620

920

合计

120550

4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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