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峨山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我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峨山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乡镇(街道)考核指标及分值
(一)核心指标(25分)
1.计划生育率达98%(8分)
指标解释:2011年度辖区内符合《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生的人数占同期总出生人数的比例。
考核方法:查看基层统计台帐、入户抽样调查。
评分标准:按指标完成得满分,差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3%(5分)
指标解释: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有生育和补救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生育或补救术后8个月内及时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人数所占的比例。
考核办法:抽样调查、查看基层统计台帐。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得满分,未达指标不得分。
3.优选节育率达84%(7分)
指标解释:2011年度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的人数占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
考核办法:抽样调查、查看统计报表。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得满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5分)
指标解释:2011年乡镇(街道)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经费。
考核办法:查看乡镇(街道)财政拨款通知单、相关凭证及计生办的出纳帐。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得满分,每增拨10%加1分;每差10%扣1分,扣完为止。
(二)工作指标(75分)
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解决实质问题(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