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文友 大龙潭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周家明 峨山供电有限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何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学东(县环境保护局干部)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排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统筹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一把手任组长,安排专门人员,按照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排查和相关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9月底前)

  县人民政府成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排查重点、整治内容,完善政策措施。

  (二)开展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集中排查,确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名单,逐一登记建档,提出整治的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逐件跟踪整治情况。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并公开挂牌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并于10月10日前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必须于10月15日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要把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作为促进企业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确定1-2名环境监督员,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四)督查和总结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入2011年重点督查的主要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